关于组织各教学单位上报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授课所用教材的通知 |
新闻类型:新闻公告-通知 发布时间:2017-12-18 10:00:24.97 浏览次数:1771 |
校内各教学单位: 兹定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2日上报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。任课教师请认真选用教材,并上报下学期课程的教材使用计划。 一、选用教材原则 各级各类课程在满足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前提下,应尽量选用同类高级别新版教材,如21世纪课程教材、国家级规划教材、获奖教材、精品教材等。 不同任课教师同时开出的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,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;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对选用教材的级别和质量进行把关、认可,涉及意识形态的教材需经二级单位党委审核。经认可后的教材计划方可由任课老师在教务网上提交。 二、注意事项 1.必修课程、实验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提交教材使用计划;限选课和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也要指定教材。 2. 每门课只需提交一本订购教材(含配套习题集)。需教材中心订购教材,请一定在相关栏里准确填写yes。 3.由于教材服务中心实行教材“零库存”运作模式,每学期所有未售教材全部退回出版社,教材中心无库存出版教材。请每位老师务必认真上报下学期开课所需教材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上报教材的组织工作,准确填写相关数据。 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办公地点:犀浦校区#2113B 电话:66366256,6636599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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